• 湘潭市出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24-03-15 08:4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湘潭市出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湘潭日报记者 宋锴 通讯员 文国栋

    市红十字会的志愿者向孩子们普及溺水急救方法。(湘潭日报记者 宋锴 摄)

    最近,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学安委”)印发《湘潭市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门、属地、学校和家庭“四方”责任体系,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根据《方案》,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展,至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强化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

    按照《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座、视频、板报等方式提升学生对水性的认知,使学生识别不熟悉或不明水域、无安全设施水域等的复杂性、危险性。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个一”。

    各县市区(园区)要协调宣传、气象、教育等部门,通过制作播放专业防溺水宣传视频,以及气象大喇叭、移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要联合学校主动排查发现学生上下学途中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通过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处理。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学生一次、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态工作制度。

    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

    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严防家长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

    村(居)民委员会要指导监督本辖区所有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照料人签订书面委托照护协议,加强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

    排查整治,加强水域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水利、住建、城市管理、文旅广体、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根据产权或者管理权限,对辖区河流、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建筑坑、废弃矿井等各类水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建设施工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点的整治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以城郊接合部及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各有关水域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在中、高风险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

    要建立风险等级警示提醒制度,根据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频次和溺亡情况,制作区域溺水风险警示图,动态发布风险等级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级应对和管控措施。

    各地要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要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

    要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各级河长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巡湖工作内容,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各县市区(园区)要探索使用无人机开展巡查巡防,提升巡防覆盖范围和时效。

    精准管理,关爱重点人员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联合教育、政法、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监管缺失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

    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组织开展结对教育管理。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中的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

    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疏堵结合,广泛开展游泳教育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园区)要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学生正确掌握自救方法。

    鼓励支持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配备,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

    教育、民政、文旅广体、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要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纳入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各级学安委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属地及学校履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市学安委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实地检查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园区)要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安全生产巡查与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园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水利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督促各地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以上(含2人)溺水事故的,由市学安委会同市安委办约谈县市区(园区)学安委主要负责人;发生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县市区(园区)学安委会同当地安委办约谈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湖南省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县市区”立项单位发生溺水事故的,立即提请省学安委取消立项资格。

    (一审:谢振华 二审:余画 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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