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前“交管12123”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 发布时间:2020-03-28 09:4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车主福利,仅限这一个月!车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多的不可错过。

    为防控疫情,减少出行,“交管12123”APP放福利,2020年3月1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地发生在湖南的,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绑定后可以随时解绑,没有总数限制。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第一步 【扫码备案】

    采用“扫码备案”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二维码3分钟内有效),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第一步 【短信验证备案】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 【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对于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对于未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或 “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 “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注:如遇APP程序升级、调整等,示范流程与实际界面不同,请根据实际界面操作引导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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