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发布时间:2020-03-28 00:1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原标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我省明确首批“9+15”事项和材料清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4日讯(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徐浩)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正式印发,明确了全省统一的9个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15个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告知承诺书示范模板。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于政府转变职能十分关键,能够有效加快审批速度,让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让企业获得便利。

    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9个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建设单位做出承诺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后,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于1个工作日内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同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等)、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等15个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对限期补充提交部分申报材料作出承诺后,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于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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