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告知书

  • 发布时间:2020-09-12 02:1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永州市启动实施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扩大范围政策。现将失业补助金申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政策申请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建议尽量网上申请,或错峰申请,不要扎堆现场申请。

      二、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就业的;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3、其他原因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申请步骤

      1、网上申请,2012年以来永州市参保失业人员,建议网上申请。

      (1)永州智慧就业:①扫描或在微信上搜索永州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惠民服务→⑤就业服务大厅→⑥失业金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完整填写)→⑩提交申请。

      (2)智慧人社:①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社保服务→⑤待遇查询→⑥失业待遇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完整填写)→⑩提交申请。

      注意: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卡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

      2、现场申请,适合2012年以前参保失业人员。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地为永州市市本级的,请前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复工复产政策对象窗口”申请:①领取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②复印身份证、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③取号待办→④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

      四、不符申请条件的人员

      1、未失业人员;

      2、退休人员;

      3、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5、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温馨提示

      1、《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严禁代办。

      2、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不核发失业补助金。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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