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政协关于李恺、万汝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20-01-28 03:17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次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恺、万汝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经2019年12月27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提名,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李恺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万汝青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唐海涛同志任永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陈少勇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