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仲裁院:推行“阳光仲裁”,建立案件调处联动机制

  • 发布时间:2019-09-27 06:4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近日,某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多名员工工资并辞退了大量的员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处理,由于公司与员工都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双方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员工认为支付周期较长,担心到期拿不到调解款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县仲裁院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与企业、员工进行沟通,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消除了员工的顾虑。

    近年来,县仲裁院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加强部门联动,实行仲裁、劳动监察、工伤联合办案,遇到疑难案件及时向市仲裁院请示,并主动征求法院等部门的意见,适时邀请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及有关行业调解组织参与,顺利办结了一批难度强、影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县仲裁院还推行“五心”工作标准,做到努力工作要用心、办理案件要专心、对待群众要热心、接待倾听要耐心、调解工作要恒心;推广主动迎、笑相问、双手接、快速办、双手递、望相送的窗口服务“六步工作法”;积极开展流动仲裁庭,变被动受理为上门审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发放仲裁建议书,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开展“阳光仲裁”活动,提高办案透明度,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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