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新田:“一桌酒”12人受处分

  • 发布时间:2019-07-22 14: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时刻10月10日讯(通讯员 陈卓韬 陈斯哲)2017年9月17日,湖南永州新田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实名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2名干部因中餐饮酒受处分。

      新田县卫计委的5名干部因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免职,其他参与中餐饮酒的5名干部及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扣减年终绩效奖金及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处理。同时,该县卫计委党委书记、时任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

      经查,2017年8月14日上午,新田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雷元武带领县卫计委医政股指导员盘钜茂、工作人员郑阳林,先后到三井镇卫生院、石羊镇卫生院、大坪塘镇卫生院、大坪塘镇卫生院大坪塘分院等医院督查远程会诊项目,中餐安排在大坪塘分院。

      此前,永州市委下发“一号禁酒令”,明确要求,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而雷元武一行把纪律规矩抛在脑后。就餐时,同桌10名国家公职人员中,除郑阳林、大坪塘镇卫生院院长周佳海、大坪塘分院副院长周丽外,雷元武、盘钜茂,龙泉镇卫生院城管分院院长邝林杰、副院长田桐根,大坪塘分院院长谢勇、医生唐孟华,大坪塘镇卫生院医生肖立新等7人均饮用了大坪塘分院自备的红薯火酒。席后,唐孟华还因饮酒后身体不适在医院进行了输液治疗。

      事件发生后,经新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决定按程序免去雷元武的县卫计委副主任职务;由卫计委免去盘钜茂的县卫计委医政股指导员、谢勇的大坪塘分院院长、邝林杰的龙泉镇卫生院城关分院院长、田桐根的龙泉镇卫生院城关分院副院长等4人的职务;明确大坪塘镇卫生院医生肖立新、大坪塘分院医生唐孟华等2人2017年度考核不合格;由卫计委分别给予大坪塘镇卫生院院长周佳海、大坪塘分院副院长周丽、县卫计委工作人员郑阳林等3人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并扣减年终绩效考核金。

      因县卫计委党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给予县卫计委党委通报的问责处理;给予县卫计委党委书记李文众、时任纪检组长李年华诫勉的问责处理。

      由于大坪塘分院在公务接待县卫计委雷元武等人中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违规中餐饮酒问题,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由新田县纪委、监察局对雷元武、谢勇两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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