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发放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补助222.33万元

  • 发布时间:2019-06-10 08:02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通讯员 胡昌爱 蒋晓国 谭诚)“党和政府对我们太关心了,这么多年了,还未忘记我们,非常感谢党和政府。”3月12日,68岁的道县白马渡镇原民办教师吴开喜从县人社部门领到生活困难补助款时,对党和政府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是,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部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个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按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为把这一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我县层层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层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宣传发动、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核准上报、公示公开等环节操作,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及工作年限认定工作,通过“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进行认真对比,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确保发放人员信息准确真实性、准确性和公平性。

    同时,作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的县人社部门,与教育、卫健、公安、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顺利完成了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审核认定、上报和资金筹集工作,为正式发放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据悉,我县2018年发放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补贴222.33万元,有效缓解了这一群体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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