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月发放城乡低保金2579.7万元

  • 发布时间:2019-01-18 05:4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江华县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3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3240元/人/年,对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1—10月,共累计救助低保114774人次,发放低保金2579.7万元,其中:25181人次城市低保发放825.7万元,43456名农村低保发放1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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