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 发布时间:2019-01-05 11:1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笔者从江华县医保部门获悉,该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由180元/人/年提高到220元/人/年,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由490元/人/年提高到520元/人/年。    为了让贫困人口缴得起医保个人缴费,还提高了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参保补贴标准,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额补贴100%,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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