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牌法院:创新家事审判理念 温情化解家事纠纷

  • 发布时间:2019-01-05 05:5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孩子出生后,小夫妻摩擦升级,一见面就争吵不休,为了孩子是劝合还是劝离?离婚时约定轮流照顾孩子,爸爸却把孩子放在了别人家寄养,漂泊的小姐妹该何去何从?同居两年未领证,孩子生下来,父母却分手了,襁褓中的孩子谁来养?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双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组巧用调解化纠纷,速调速结以求最大限度的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   孩子要紧:要生活,更要生活得好   柏先生与苗女士一个是重庆小伙,一个是双牌姑娘,两人在外务工时相识相恋并结婚。一开始小两口感情尚可,可孩子的出生成了故事的转折点。孩子跟谁姓、今后是在重庆还是双牌生活都成了无法调和的矛盾,加之不同生活习惯、添了孩子后的生活费上涨等问题一一浮现,双方旧怨未消又添新仇,柏先生一气之下回了重庆,而苗女士则带着孩子继续在双牌生活。两年过去了,问题丝毫没有解决,还愈演愈烈,终于闹上了法庭,2018年8月6日,柏先生起诉离婚。   “结婚五年分居快两年,小夫妻一见面就吵,从小问题吵出无数不可调和的矛盾,孩子惶惶不安怕被“抢走”。离不离都不是问题,如何稳定双方情绪,冷静下来想想怎么对孩子来说最好,才是这个案子的重点。”谈起这件离婚案时承办法官说到。调解成为了承办法官首先考虑的办案方式。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基本上是夫妻、父子(女),昔日的感情一旦拿上法庭,就会上变成伤害彼此的利器,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法官的调解下,夫妻二人达成共识,父母一见面就吵的生活环境并不利于孩子成长,决定调解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4岁的女儿由苗女士抚养至成年,柏先生承担抚养费156000元。   一周结案:要解决问题,更要快速解决问题   “时间成本也不容忽视,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的原则是当快则快,能快则快,这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就是很好的例子。两个孩子居无定所,你家住两个礼拜,我家住半个月,生活在漂泊中,极易产生心理问题,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承办法官严肃说道。孩子的父母2003年登记结婚,大女儿小莹2005年出生,小女儿小云2009年出生。2018年7月5日孩子父母因感情不和在双牌县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后,孩子父母约定每人抚养女儿半个月,两姐妹在父亲和母亲家轮流居住。但没过多长时间,孩子妈妈就发现轮到孩子爸爸抚养女儿时,将女儿交给别人照顾,并没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尽到照顾女儿的义务。妈妈认为这种行为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但鉴于双方收入又不足以单独抚养两个女儿,孩子跟谁生活成了难题。2018年8月28日,孩子母亲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调解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此类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让当事人能尽快地回归正常生活。”2018年9月3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此案当场得以调解结案,两姐妹将分别跟随父亲和母亲生活。从立案到结案,才刚刚过去了一个星期。   当场给付:要能达成和解,更要能执行和解   2016年10月底,双牌县的小峰与小唯相识,在被告小峰的不断追求下,俩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由于小峰多次在不同场合不同朋友间表示过要与小唯结婚,使得小唯对他深信不疑。两人同居后不久,小唯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小峰却躲闪着迟迟不肯结婚,更在小唯怀孕近八个月时,提出分手。小唯生下女儿后,到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    “抚养费判决容易执行难,孩子尚在襁褓嗷嗷待哺,要是孩子父亲不配合法院执行,格外耗费时间精力。”承办法官介绍到,“司法实践证明,此类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比判决更易为当事人实际履行,避免以后在执行中再遇困难。”最终小峰同意孩子跟随母亲小唯生活,小峰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0 000元,并当庭给付了该款。   近两年,双牌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358件,调撤率48.53%;审结赡养费、抚养费案件62件,调撤率43.55%。(伍雯婧 吴婷 杨为忠)

     

    【编辑: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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