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 发布时间:2021-01-28 01: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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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强举措力保疫情防控期间兜底救助

      新华社沈阳1月6日电(记者白涌泉)辽宁省民政厅6日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围绕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力保疫情防控期间兜底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受理低保申请,确保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和生活困难的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可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当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特殊困难人员,加强走访探视并及时提供适当帮助。

      落实低保金及时发放到位。辽宁省在全省深入排查低保等社会救助困难群众享受政策待遇情况,确保在2021年春节前将2月份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迟滞发放,切实满足困难群众节日生活需要。

      辽宁省民政厅表示,加强“两节”期间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属于急难型救助的困难家庭,相关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先行救助”,再按规定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切实保障救助的有效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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