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11个部门联合帮扶困难企业 困难企业可享五项补贴

  • 发布时间:2020-10-25 00:52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郴州日报11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芝娟)11月26日,记者从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为及时帮助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全面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经过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在岗培训补贴、临时价格补贴、临时生活补贴等“五项补贴”。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和落实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尤其是在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中遇到暂时性困难、与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紧密关联的企业,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或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经认定,困难企业享受以上扶持政策的“五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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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项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稳岗返还补贴。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在岗培训补贴。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据实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临时价格补贴。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的规定,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降低。

    临时生活补贴。从2019年1月1日起,困难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市本级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按当地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各县(市、区)标准由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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