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大妈过站下车被拒 抢夺方向盘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20-05-15 02: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常德晚报讯(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波)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一名50岁女子因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被判刑。

    该女子叫齐某,家住某企业小区,于今年8月4日6时许乘坐42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华南厂柳叶大道高架桥往河洑森林公园附近时,她要求在高架桥位置下车。公交车司机李某认为已经过站且在没有站牌的地方不能停车、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其间,齐某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轻微晃动,李某紧急刹车靠边停车后报警。

    案发后,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公交司机李某及车上当时的5名乘客出具了谅解书,对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今年8月7日,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对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当月20日,齐某被批捕。

    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齐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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