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法院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改革

  • 发布时间:2020-04-19 09:4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红网时刻4月1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陶琛 唐劲)近日,湖南高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完善诉非分流对接机制、调裁分流对接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标准、速裁快审快执机制以及强化配套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为38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积极推动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方案》要求,要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分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分流机制;加强线上诉非分流,促进非诉讼调解自动履行。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除根据案件性质不适宜调解、已经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应当在立案前向当事人发放是否同意调解确认书;对行政赔偿、补偿等适宜调解的行政争议,探索建立委派和委托调解制度;对刑事自诉案件,在自愿合法基础上,鼓励自行和解或者开展第三方调解;对申请强制执行的,鼓励通过调解促使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设立程序分流员负责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探索建立快执团队,促进简案快执,完善民事和行政案件简转繁机制,推动速裁快审快执索件诉讼程序简捷化,建立符合速裁快审特点的流程管理体系。

    《方案》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分调裁审”工作纳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谋划部署。选优配强调解速裁快审团队,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进一步做好调解员选拔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调解员业绩考评、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水平,形成智能识别和系统分流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要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分调裁审”工作的认同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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