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首:任何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理据都会不攻自破

  • 发布时间:2021-04-18 01:55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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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社香港11月17日电 (记者 曾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7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是为立法会议员资格和违反誓言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定下明确的规定,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立法会议员的要求,任何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理据都会不攻自破。

      林郑月娥当天出席《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时作出上述表示。

      林郑月娥说,要认识香港基本法,必须回到“一国两制”的初心。当年邓小平先生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前提下,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优势,让香港市民的原有生活方式维持不变。这个初心从来没有改变,也是中央一直以来对香港特区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她指出,按照这个不变的初心,显而易见,主权问题不容讨论、“港独”主张不能容忍。

      林郑月娥指出,邓小平在1987年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说:“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如果中央把甚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经历了接近一年的暴力乱港,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就是中央必须行使的权力。

      她还表示,邓小平在1984年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及标准,就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认真的学习这两段话,任何近日批评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理据都会不攻自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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