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将于2021年下半年举行。
在统筹安排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会议决定,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时间统一为2021年下半年;换届后,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依法为五年。(记者张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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