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越南女子组团骗婚 钱物到手后逃跑

  • 发布时间:2020-11-21 03:2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以太坊
  •   中新网湖南新闻5月8日电(通讯员 邓和明 雷丰利)湖南省郴州嘉禾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2名越南籍女子用与他人结婚生活为“诱饵”,骗取受害人财物共125000元(人民币,下同)。

      2019年7月13日,嘉禾县龙潭镇马家坪村村民胡某成经宁远县的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廖某玖。在双方见面后的第二天,胡某成便将廖某玖带回家以夫妻的名义生活。

      在被告人廖某玖的授意下,被告人依某也一同去了胡某成家并谎称是其表妹。在与胡某成同居期间,被告人廖某玖以家里父母比较困难等为由,骗取胡某成45000元,并要其购买各类物品共花费10000余元。

      之后,被告人廖某玖又要胡某成帮忙给依某介绍对象。2019年7月19日,在廖某玫和胡某成的撮合下,同村村民雷某林与被告人依某见面。7月20日,被告人廖某玖与雷某林家人商定,拿45000元就能让被告人依某给雷某林做老婆,后雷某林从银行取了45000元交给被告人廖某玖。当晚,被告人依某住到了雷某林家中。

      次日上午,两被告人按事先计划,乘坐由其同伙“闲姐”(越南籍女子,在逃)租的一辆“的士”逃到宁远,被告人廖某玖将骗得雷某林的钱财分给被告人依某6000元。几天后,被告人廖某玖再次以想念胡某成为由,先后两次将胡某成约到宁远县城,共骗取胡某成25000元用于其个人挥霍。

      庭审中,嘉禾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被告人廖某玖和被告人依某聘请了专业翻译人员,还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充分保障了两名外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