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鬼酒告湘泉仿麻袋酒瓶侵权 法院一审判赔40万元

  • 发布时间:2020-07-02 10:47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酒鬼酒和湘泉都是湖南本土酒企,两者颇有历史渊源,但最近,酒鬼酒把湘泉给告了!酒鬼酒公司起诉湘泉公司所生产的“封藏叁拾”白酒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要求其赔偿50万元。26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宣判了该案。

      2019年11月,酒鬼酒公司发现湘泉公司生产的,由长沙市雨花区一家商行所销售的“封藏叁拾”,涉嫌对酒鬼酒公司“紫坛贰拾”中第3028198号立体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于2019年12月26日向天心区法院起诉。

      酒鬼酒公司诉称:被告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封藏叁拾”酒瓶与原告立体商标在瓶口、瓶颈、瓶身的麻袋形状、颜色、大小方面均相同。

      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酒瓶包装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原告麻袋型酒瓶包装已成为极具代表性的商品标志。被告外包装盒仿冒原告外包装盒,原告外包装盒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

      被告构成恶意侵权。被告多年攀附原告产品知名度,多次善意告知无果,变本加厉仿冒原告产品包装,不断侵犯原告知识产权。

      湘泉公司认为原告立体商标仅是简单立体图像,没有显著性,无法区分商品来源。被告产品的三维立体标识在结构、形状和整体视觉效果上,与其不同也不近似。

      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酒瓶与原告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商标侵权。虽然两酒瓶身有细微区别,但不影响整体视觉效果,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判断,确实会导致混淆。法院判决,湘泉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封藏叁拾”白酒,并赔偿酒鬼酒公司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