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第五督察组向永州市转办首批群众投诉举报件

  • 发布时间:2020-10-27 08:3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省第五督察组向我市转办首批群众投诉举报件

    要求5日内反馈调查办理情况,并在本报公示

    本报讯 (通讯员 黄昌华)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金鸢代表督察组向市政府副市长刘卫华转办了第一批群众投诉举报件。

    10月23日,第五督察组共接到群众来电投诉8件,其中,非环境问题不转办1件,涉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0件。该7件投诉件中,按照污染类型,涉及水环境污染5件、大气环境污染2件、噪声污染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一个举报件涉及多个环境污染类型);按照区域分布,涉及东安县1件、宁远县2件、道县1件、冷水滩区2件、江华瑶族自治县1件。

    督察组按程序向永州市转办了该7件群众投诉举报件(其中重点件2件)。依照督察工作相关规定,永州市须在5日内向督察组反馈该批转办件调查办理情况,并在《永州日报》向社会公开。由于其中1号投诉举报件已于23日下午经督察组派员专程赴现场核实无误,涉及问题较为突出,督察组特将此问题件向永州市交办,要求于25日20:00前向督察组书面反馈调查办理结果。

    10月24日是第五督察组进驻永州市开展“回头看”的第二天,督察组市级督察阶段各项工作继续有序展开。组长杨金鸢、副组长刘翔继续与永州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各现场小组也按照预定计划开展资料查阅和现场调查。上午9时50分,杨金鸢完成第一轮个别谈话后,利用间歇时间来到电话接听室,看望电话接听员和在场工作人员,并随机接听了一个群众投诉电话,与投诉人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杨金鸢向在场工作人员指出,信访工作无小事。电话接听是督察组听取人民群众呼声、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一个重要渠道,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他希望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和高昂的斗志完成好督察期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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